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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船舶远程审核/检查指南-开云体育官方下载

发布时间:2020/7/3 16:12:11 点击量:

1.1  目的

1.1.1   指南规定了ccs以下称)船舶远程审核/检查的实施 要求和应用流程,基于本社相关认证规范/指南相关要求,明确了在 适用审核/检查中实施远程审核/检查的具体要求可作为本社审核员、 检查员船公司及船上高级船员实施远程审核/检查时的指导性文件。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适用于申请本社审核发证的如审核/检查:因疫情爆 发重大自然灾害战争港口国限制某些移动平台长期在远海作 业等特殊原因无法登轮或到公司场审核又不能进行委托的经 申请船旗国主管机关同(主管机关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的公司 doc 审核、船舶临时审核/检查、因证书上项目变更或严重不合格降级后 的附加审核。

1.2.2   管有本章1.2.1所述, 对其中部分审核实施远程审核仍需本 社进行个案评估和判断,必要时要征求psc/fsc的同意;

1.2.3   船舶中间审核/检查范围及其上审核一般不能实施远程审核。

1.2.4 申请方提出本章1.2.1以外的远程审核/检查需求时本社将 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评估和判断是否可以实施远程审核制定特别措 施(如签发短期证书,以便船舶到合适港口接受补充现场审核/检 查),并报船旗国主管机关同意。

 

1.3  定义

1.3.1   远程审核:系指审核员/检员不亲临现场,通过应用移动互


 

联网技术获得与现场审核程度相当的过程或审核过程信息进而实现

 

审核/检查的一种方式。

1.3.2 审核过程信息系指审核报告检查表及归档文件所要求的能 够反映体系运行状况的电子文件或实时视频通话内容一般通过移动 互联网技术传输,为远程审核的审核员/检查员提供判断体系是否有 效运行签发签署证书的依据其中审核电子文件可以是照片视频 文件、文件和资料、船长或轮机长声明等。

1.3.3 人机系指无人驾驶飞机是利用无线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 序遥控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行器由飞控人员或驾驶员控制可用作 采集审核过程信息。

1.3.4 能远程眼镜系指集成了视频和图像拍摄视频通话等智能 功能的穿戴式眼镜,可用作采集审核过程信息。

1.3.5 频通话移动应用(app):系指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声 音、视频同步传输的应用程序服务本社建议实施远程审核使用微 信whatsappskype腾讯会议zoom等移动应用进行实时视 频通话。

 

1.4  一般要求

1.4.1 远程审核是现场审核的一种替代方式实施远程审核应能确保 获得与现场审核程度相当的过程或审核过程信息审核计划(适用时) 及首末次会议(适用时)不得省略。

1.4.2 实施远程审核时如船旗国主管机关或港口国另有规定应满 足相应要求。


 

1.4.3   实施远程审核不影响本社认证规范指南程序文件须知的

 

其他要求。

1.4.4   受审核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提供的与远程审核相关的信息 真实准确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本社有权利对提供 虚假审核过程信息的公司/船舶终远程审核,如认定在远程审核过 程中存在欺诈、作假等行为,本社收回审核结论和/或撤销相应的 证书。

1.4.5 如远程审核过程中发现无法满足实施件,审核员/检查员有 权利终止远程审核。

1.4.6 执行远程审核的审核员/检员如认为有必要下次现场审核确 认的项目,将按照本社的内部程序向后续现场审核的审核员/检查 员提供备忘信息。

1.4.7远程审核时,一些商业信息过公共网络系统传递,存在被不 法分子窃取的风险,我社不承担由给申请方造成的损失。

 

1.5  过程信息的采集和传递

1.5.1公司应具备可连接的互联网, 船上应具有可用的卫星通信网络 或3g/4g/5g网络用于实时视频通话或传递远程审核过程信息船公 司应提前与船上进行网络情况测试确保顺利实施远程审核。

 

1.5.2   审核过程信息的采集

(1) 受审核方可以利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远程眼镜等智能 移动设备或使用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或摄像机无人机等设备采集 审核过程信息;


 

(2)公司/船上应备有安装了视通话移动应用(app)的电脑、智能移动设备并具有可用账号以便实时视频通话提供审核过程信息;

(3) 受审核方应能采取有效手段保证审核过程信息的质量确保审 核员能够以此作为依据开展远程审核实时视频通话的所在位置应具 有足够光线能清晰地反映审核的过程和细节视频及通话过程清晰、 连贯照片应能清晰反映船体结构设备等的状况以及缺陷程度视 频文件应能流畅地反映出必要的试验或操作过程。

(4)审核员与受审核方应提前熟并测试远程审核设施,确保顺利 实施远程审核。

 

1.5.3   审核过程信息的传递

(1) 远程审核所需电子文件应采用双方接受的格式;

(2) 采用电子邮件或与审核员约定的方式传递但应注意数据传递 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1.5.4 在采集和传递审核过程信息时受审核方应考虑船公司安全管 理体系或船舶停靠港对使用电子设备网络连接等的限制要求如电 子设备在拟进行审核处所使用的防爆要求。

 

1.6  审核程序

1.6. 社船舶远程审核由船舶就近的分社、办事处行,必时, 由船舶客户经理单位提供支持或执行远程审核公司远程审核由辖区 分社或办事处负责实施。

1.6.2   本社在计划实施远程审核前应与申请方取得联系了解审核 内容公司岸基对船舶管理情况及实船情况确认是否具备实施远程


 

审核条件具备远程审核条件的分社报总部同意后报船旗国主管机关批准。

 

1.6.3 如确定实施远程审核,审核员/检查员将进一步与申请方获得 审核联系人船上联系人船位的详细信息确定远程审核的日期和 时(需明确时区接收电子证或文件的邮箱地址等信息根据 审核计划(适用时)建立首末次会议的参加员视频会议群/组以及 审核员与受审核部门的视频会议群/组,同时根据本指南提出具体的 远程审核要求。

1.6. 程审核前,审核组长应按照须知、审核报告现场检表、 归档文件清单,要求船公司提供相关文件、频、照、扫描料, 体系文件内审管理评审记录舶状况应急关键设备检查 试验演习等视(拍摄时间在一个月内的法定记录的扫描(如 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油类记录簿)以及演记录、psc等记录等, 进行预审核公司应对以上文件资料进行梳理必要时增加备注性说 明,以确保文件的完整与清晰可读。

1.6.5   预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方在约定的日期与时间配合审核员/检查员按照本指南要求开展远程审核。

(1) 审核优先采用实时视频通话的方式受审核方与审核员实现视 频连接后,按审核员要求实时采集审核过程信息;

(2) 如因网络环境不佳等原因难于进行实时视频通话对照现场检 查表审核员检查员要求受审核方完成相应检查和确认取得反映 船舶体系运行状况和与审核过程相关的审核过程信息但审核员认为


必要时,仍应采取实时视频通话的方式予以辅助。

 

1.6.6   审核员/检查员审查从申请获得的审核过程信息,认为必要 时,请申请方予以补充,直至能够对体系运状况做评估和断, 并得出审核结论。

1.6.7  审核完成后, 审核员验证申请方提供的适用文件正确、有效 后,按本社程序和须知要求,签发/签署相应证书和/或报告,并在审 核报告中说明经船旗国主管机关同意进行了远程审核。ssmis2018 上 载文件及书面归档文件与现场审核要求相同。 审核单位应设立专用 硬盘保存远程审核审核过程信息或按照分社存档规定执行。